在陵园管理条例第30条还加深了将大连墓园高管的服务项目规定为:
(一)、生命修养的经营及谘询。
(二)、墓园葬葬会场之筹划及设计。
(三)、专业指导殡仪文书之设想及写作。
(四)、引导或担当安葬奠仪会场司仪。
(五)、亲人家属及悲伤排压辅导。
(六)、其他经管理事业单位商议之业务项目。
同时,公墓管理条例为的就是担保大连陵园总管服务的专业性,还限制墓园管理人员的证件需要获得省政府的证件,否则不可以葬礼师的身份执业。
既然生命负责人的服务是从非全面性占据规范性的层级,那么我们要怎么样选择「修养师」的专业水平?
遵照陵园管理条例第20条的行业限制,法会师的专业水平需要含有:
(一)、死亡礼仪的计划及咨询。
(二)、殡葬会场之规划及发展。
(三)、负责法会文书之设想及撰写。
(四)、引导或担任殡仪奠仪会场司仪。
(五)、关怀及痛楚疏导。
(六)、别的经总监事业单位审核之业务事宜等六项。
但是,因而个中的第4项是一不明确的规定,也一怕有纰漏的行政公文上的形式规定,正因为这样我们也能合理地将之排除在丧葬师的专业水准以外。至于其他的四个项目,纵然肯定是指丧葬师原本的专业能力所在,可只有内容上可是不对称的。差不多来说的话,这一些各事可以最合理地改善为三个部分,就是安慰、墓园礼貌与悲伤排压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