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属在办完丧事后,都会面临遗产继承的问题。如果逝者生前立了遗嘱,按遗嘱执行就好;但如果没有遗嘱,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分配遗产。现实中因为不清楚继承顺序而引发的家庭纠纷不在少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既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亲人之间产生矛盾。有殡葬相关问题可咨询万古殡仪0411-84179969

法定继承有先后顺序吗?
有。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只要有配偶、子女或父母其中任何一类人在世,兄弟姐妹就没有继承权。这是很多人容易误解的地方,以为兄弟姐妹当然有份,其实并不是。
第一顺序继承人具体包括哪些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三类:配偶、子女、父母。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还有两种特殊情况:一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二是胎儿也有继承权,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保留的份额再按法定继承办理。这些细节往往是继承纠纷的高发点。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份额怎么分?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有几种特殊情况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另外,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实际操作中,房产等大额财产的分割是最容易产生争议的环节,建议继承人之间友好协商,必要时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

有遗嘱的情况下怎么处理?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逝者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产分配就按遗嘱内容执行,不适用法定继承顺序。但需要注意,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才有效,不同形式的遗嘱(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有不同的要求。此外,遗嘱也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遗产份额。如果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遗嘱被认定为无效或者遗嘱未涉及的遗产,仍然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遗产继承中常见的几个误区
第一个误区是"独生子女就能继承全部遗产",其实不然,如果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和祖父母也有继承权,独生子女并不能当然拿到全部。第二个误区是"抚恤金和丧葬费属于遗产",实际上抚恤金是给家属的抚慰金,丧葬费是办理后事的费用,都不属于遗产,不能按遗嘱分配。第三个误区是"同居多年就有继承权",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属于法律上的配偶,没有法定继承权。第四个误区是"父母的遗产子女平分就是公平",实际分配还要考虑赡养义务的履行情况、各子女的生活状况等因素。了解这些误区,才能在处理遗产问题时更加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