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袒露维权心路历程:一天不死就要燃烧一天。侵权案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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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连万古殡葬网
时间:2019-11-13

今年12月16日,琼瑶《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各被告的上诉请求,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即认定于正的《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编权和摄制权。判令被告方停止侵权,于正向琼瑶道歉,被告方赔偿原告500万元。

在获知自己胜诉后,琼瑶激动表示“正义胜利了”。12月20日,她更撰写了7千多字的文章,回顾从自己发现被于正侵权,到最终胜诉这两年来的心路历程,称活着一天就要燃烧一天!另外,为了回馈一直支持自己的粉丝,琼瑶阿姨也对外公布了几张自己的近照。



以下是琼瑶阿姨撰写的“心路历程”全文:

北京三中院在去年12月25日,一审判决就出炉了,于正败诉,当时大快人心,总算法律还给了我一个公道。但是,没有终审,一切还没定案,我仍然非常煎熬。现在,终审结案,尘埃落定,正义又胜利了!于正终于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传播《宫锁连城》,五出品方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剽窃抄袭的人受到法律的制裁!此时此刻,我回首整个事件的经过,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过来的?曾经答应大家,写一篇我的心路历程。现在,我来兑现我的诺言了!

大家都知道,在事情刚发生的时候,我向湖南卫视抗议过,我向广电总局求助过…………都没有得到任何帮助,除了通过诉讼维权,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很多朋友都告诉我,打官司浪费时间,内地法律我又不懂,即使于正抄袭的行为人尽皆知,我还不见得会胜诉。何况打官司会把他的收视率炒高,反而让他得利。劝我自认倒霉,忍下这口气。可是,我觉得忍耐是“姑息养奸”,我忍不下去。至于会把他的收视率炒高,我也心知肚明,但是,收视率是一时的,正义是一世的!何况利用抄袭炒作而来的收视率,有什么可骄傲的?

此时,朋友介绍了王军律师,我曾经在新浪访问我的报导中,看到也被访问的王军律师的一篇话,许多话都说得非常有理,尤其对于于正的理论,说抄袭不超过20%就不构成侵权,王军律师认为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并说,即便抄袭比例只有1%,如果这恰恰是作品里最具戏剧化、独创性表达的桥段,也应当受法律保护,不能说因为抄得少就不会受到法律制裁。

其实,于正抄袭了我整个故事和人物架构,不知道算百分之几?我认为,只要任何一位法官,拨出三小时时间,看看《梅花烙》的前两集,再看看《宫锁连城》的前两集,就可以“凭事实取证”,因为这是铁板钉钉的事实。于是,我聘请从不认识的王军律师的团队,一状告上法院。

在这件案子发生后,我一直告诉自己要坚强,要以正面的思考方向来面对。但是,我却为这案子掉过三次眼泪。

第一次,是《宫锁连城》尚未播出时,我得知内容抄袭《梅花烙》,我的直觉就是先和播出平台湖南卫视沟通,所以我的媳妇何琇琼比照了两部剧本,紧急向湖南卫视节目部李总提出抗议,对方并没有接受我们暂缓播出《宫锁连城》的意见,反而告知会准时播出。

琇琼为此,火速从内地飞回台湾向我报告经过。我立即亲自打电话向湖南卫视吕台反应,对方依旧坚持播出,并振振有词的问我:“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湖南卫视知道于正抄袭?”我立刻蒙了!惊愕回答:“我就是证据,我正在向你报案呀!何况还有一个证据站在我旁边…………”我把电话交给琇琼,让她去和吕台说清楚。

而我,想到吕台不久前才在我家,热情的握着我的手,要我永远相信湖南卫视对我的重视和友谊。当晚湖南经视文化传播公司的何瑾也在,许多领导都在,多么温馨的一夜!25年来和湖南的合作,点点滴滴的回忆…………全部从我眼前闪过,我顿时掉下了眼泪。(被敌人伤害不稀奇,被亲人伤害才痛心!)

第二次,就是139位知名编剧联署声援我的时候。因为这是我完全意料之外的事情,这些编剧,很多人的作品我都看过。我一直认为影视圈是很纷乱很复杂的,我在内地的影视圈,也没有什么朋友,我生活低调,从来没有和这些编剧交流过。这场官司,我认为我像唐吉诃德,傻气而孤独。

但是,139位编剧居然“联署”支持我!(其实,他们更深的层次,是在支持一个干净的,没有抄袭剽窃的编剧环境,用他们在声明中所讲的是“在维护编剧职业尊严”。)那天,我太震撼太感动了,知道我不再孤独,不由自主就泪湿眼眶。

第三次,就是在一审宣判那天,我守着手机,等候宣判的消息!因为不知几点宣判,我很紧张,目不转睛的盯着我的手机。当微信响起,我听到王军律师激动的声音:“刚刚宣判!我们胜诉了!”我立刻就落泪了。

总有人问我,事情是怎么开始的?一切要从2013年说起,当时,我做完了《花非花雾非雾》电视剧,收视和口碑都名列前茅。我认为以后大概不会再自己编剧了。于是,我开放了“不授权给影视公司”的原则,告诉儿媳琇琼说,只要对方是真正有心做好戏的公司,我可以授权拍摄!这样,2013年底,我把《新月格格》电视剧的版权,授权给了新丽传媒。消息传开,忽然之间,很多人都要买我的旧作翻拍,各种企划案都送来了。

然后我接到一位导演的电话,坚决的说:“我要买《梅花烙》!”这时,我楞住了。我的作品都像我的孩子,我对它们也有偏心,我的喜剧,我喜欢《还珠格格》。我的悲剧,我喜欢《梅花烙》!我居然吶吶的无法回答,我居然舍不得卖!既然舍不得卖,我就决定在自己更老以前,试着重新编撰这个剧本,如果写得不好,不拍也没关系!

于是,2013年底,我就开始根据《梅花烙》的原型,自行改编成一部新的连续剧,剧名改为《梅花烙传奇》。当时鑫涛的身体不太好,近十年来,他常常出入医院,医生不建议他乘坐飞机,我为了陪伴他,也十年没有离开台湾。几次需要去内地,我也因为不放心他而取消。整天关在家里,难免寂寞,想想写剧本也是一种很好的事。可以让心灵有个寄托,兼顾鑫涛的健康。

我就开始写《梅花烙传奇》了!只要我开始工作,就不上网,不见人,一头栽进了《梅花烙传奇》里,忙得天昏地暗。说也奇怪,以前编剧都有很痛苦的时候,这次我却特别有感觉,写得很顺利也很快。这样,写到2014年4月初,写了25集,我每集的字数比较多,大约已有45万字。

因为剧本顺利,2014年北京春推会上,《梅花烙传奇》的概念海报就出炉了,《花非花雾非雾》的微博上,我也公开了这张海报,并且告诉我的网友,我在忙些什么?琇琼兴冲冲,准备九月开拍,我们已经私下在讨论演员,进行前期作业。

就在这时候,忽然有一天,琇琼从内地打电话对我说:“先停下剧本来,《梅花烙》的剧情,已经被于正抄袭!我正在整理,看看抄袭了多少,因为这部抄袭的戏马上要在湖南卫视上档了!”

于正抄袭我的戏,这不是第一次,网友们早就热心的告诉了我。我总是想,就算抄袭,顶多也是一场两场戏,不用为这种人去烦恼,见怪不怪吧!编剧史航老师在联署支持我之后,曾经接受媒体采访,说了一句话:“我们跟于先生其实不太算是一个行业的…………”这句话说中了我的心态!真正的编剧怎会去抄袭?根本不是一个行业嘛!所以这些年来,我也一直没有追究。

何况我是埋头苦干型的人,没有时间去抗议和追究,在我有生之年,多写一点让自己满意的东西更重要!可是,琇琼语气严重,显然不简单!果然,当琇琼再打电话来,气得声音都变了,她说除了结尾,几乎全部抄了,连人物设置,也和《梅花烙》一模一样!这事,对我如同晴天霹雳,我正在从事的工作,骤然停摆。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被迫终止了我热爱的工作,原因是别人把我原创的故事偷走,大咧咧的冠上他的名字,而且这部戏要在湖南卫视开播了!

接着,是一段大家都不知道的过程,包括我和湖南卫视再度的交涉。既然湖南卫视不肯停播,也堂而皇之的播出了!我退而求其次,仅仅要求,把抄袭《梅花烙》的部份情节剪掉再播,但是,我又被拒绝了!那几天,我深深受到打击,打击我的不止于正,还有与我合作二十多年的湖南台!

说起这个,我真有无数感慨。26年前,我因为湖南台的热情邀约,和我的故乡情结,开始和湖南台合作。那时湖南台只是个地方台,没有什么实力,也没有什么钱。我们合作的方式,是我们台湾的怡人公司全部投资,湖南台“协助拍摄”,“协助拍摄”的费用当然由我们出。他们做出一个协拍预算,我们全部付费给他们,包括协拍人员的薪资。因为他们协拍,也有权以极低的价钱取得“内地播映权”。换言之,我在内地做了好久的戏,都因为想让台湾看到内地的大好河山,进而促进两岸交流,我绝不是以赚钱为目的去的。

初到内地拍戏时,完全没有想到,协拍的人员很多。因为内地拍戏跟台湾不同,拍任何场景,都要“申请”,外联的工作伙伴天天在跑公文。台湾拍戏,演员和工作人员都住在自己家里,我们除了拍戏时的“便当”外,不需要其它的住宿吃饭的开销。现在却有一大笔的“食宿费”。因而,《六个梦》的制作费,一直在超支。但是,大家住在一个宾馆里,一起吃饭,一起吃苦,一起拍戏…………

我每天应付各种想象不到的问题,湖南台尽力协助解决问题。我还不停的向湖南台抗议,说大家吃得太差了,住得太苦了,请他们别管预算,安排大家吃饱睡足最重要。反而是湖南方面,拚命帮我省钱。这也是一种全新的体验,那时我和湖南台,很有一种“筚路篮缕,同甘共苦”的作战精神。回忆起来,依旧是美好的!

我的戏,一直是这样与湖南台合作的,大概到《还珠格格》、《苍天有泪》时,湖南台也投资了。我不计较他们投资的数字,对我来说,让两岸同胞,都能看到我的戏,也让两岸的文化交流,因我而带动,比赚钱重要多了。后来许多到大陆拍戏的公司都赚了大钱,公司上市,做得轰轰烈烈,我也比刚到内地拍戏时好多了,能够赚钱了,而且自得其乐。25年是四分之一个世纪,我和湖南台水乳交融,我热情的交朋友,看到湖南台蒸蒸日上,我就跟着开心。从来我都没想到,有一天,我会被湖南卫视伤害,而且为此打上官司!

话题扯远了!说回正题。

接着,《宫锁连城》播出了,网络一片哗然,痛骂于正抄袭《梅花烙》!更有网友“淮秀帮”制作视频,把于正这部戏,称为“于妈三弄”之“宫锁琼瑶”,把抄袭部份对比播出!原来这部戏,还抄了我的《还珠格格》!即使这样,我仍然不想打官司,我写了“给广电总局的一封公开信”,我一直认为,我们拍戏要立项,要报批,拍完要送审,戏剧有任何总局认为不妥的地方,要修剪…………事事都要通过广电总局,那么侵权这种大事,总局应该可以管的!何况总局局长,也是版权局局长!可是这信也没起到作用,我在种种挫败之后,终于知道,除了诉讼,我走投无路了!

就这样,我找了王军律师,开始诉讼前的工作。因为我气到不能面对《宫锁连城》,却又必须找出抄袭的地方。这前期的搜证工作,是在我的特助素媛的带领下,由我的铁杆网友们帮我做的。他们不眠不休,用截图对比的方式,把《梅花烙》和《宫锁连城》雷同处,一处处抓了出来,有的人负责抓戏剧,有的人负责抓小说。我只看截图,也被于正居然敢明目张胆,如此抄袭,惊讶至极。我在每段截图后面,再加上我的说明。这样,我们初步的截图对比,《宫锁连城》抄了《梅花烙》连续剧115处!抄袭小说106处!这份资料给了律师后,他们再对比两部戏,看了一遍又一遍,最后浓缩成21段情节。

开始打官司,我还有很多前置工作,签了许多文件,还要法院公证。文件送到台湾的海基会,再转到内地的海协会,等到全部文件完成,送达三中院立案,已经是5月27日了!然后是王律师团队的工作,我可以喘口气了!但是,我生平最怕等,这案子会拖多久?我不知道!不用写剧本了,不用搜证了,不用忙着拍戏找演员了…………我忽然空掉了!我是一个很积极的人,希望活得很有劲的人,我一直也这样努力着。可是,这段等待的日子,却漫长而煎熬。我还是很有活力的,朋友来,我会笑得很大声。可是,私下里,在我内心里,我变得不会笑了!

这种感觉很难让人理解,我一生风风雨雨,许多大风大浪都挨过了!于正这件事,应该只是生命里的一个小波折,不该给我这么大的痛苦的。但是,我却无法释怀,郁郁寡欢。我写剧本时的狂热和积极,都被这事冻结了。再加上鑫涛身体也不好,对于于正这事,他比我还生气。更气他已经老了,无力保护我!许多次,他对琇琼说:“你要保护妈妈,我现在不能去内地,不能帮她出庭打官司,只有靠你了!”我又何尝不老呢?身体、健康都不如前,我写《梅花烙传奇》时,就在和时间赛跑。我多么希望我亲笔写的最后一部戏剧正在拍摄,而我是在忙着和导演、演员们讨论剧情,而不是这样消沉的等待着法院的开庭和宣判!我浪费的这两年,是年轻人的十几年呀!于正从我这儿掠夺的,岂是一部连续剧而已?

我的这种情绪,在139位编剧联署支持我的那天,终于获得抒解!我在手机上看着那张联署名单,我湿了眼眶。然后,我活过来了!我又有了生命力,不再纠结为什么有人如此恶劣?不再纠结湖南台为何这样待我?我在那一天,有很多的领悟,我这才知道,痛恨抄袭,痛恨文贼的人不止我一个!接着我开始和专家辅助人汪海林老师,编剧余飞老师,文学会长王兴东老师…………取得了联络,他们对我说:“你正在为我们原创编剧们,打一场比你的连续剧更有意义的仗!这是一场标竿性的判例,我们都在等结果,因为以前影视圈没有维权这回事!所以,这是历史性的一战!”

相信法律!我告诉自己。重新活过来的我,无法整天无所事事,也不能让情绪停留在开庭和审判的等待中。为了转移我自己的注意力,我把停工的《梅花烙传奇》拿出来,又重头写过,这次不再局限于《梅花烙》,我加入了新人物,改了朝代,因为它不再是原来的《梅花烙传奇》,我把名字改成《梅花英雄梦》。这真是打发时间的好方法,没有压力,也不准备拍摄,只是要完成我半途而废的作品。我写写停停,一修再修,直到今天,这部《梅花英雄梦》竟然写了七个版本。

在我又重新写剧本时,于正可没闲着,他于2014年11月16日,忽然办了一个“法学专家研讨会”,来讨论《宫锁连城》有没有抄袭《梅花烙》!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事,在台湾,只要已经涉及诉讼,当事人就不可以找人公开讨论。我不知道那些专家是谁?只看到于正发布的照片,和他的结论:“我在想为什么那么多雷同?…………原来大家都参考了《红楼梦》!”

这种卑鄙的行为,自说自话的结论,让我瞠目结舌。我真想问问那些专家,他们看过《红楼梦》吗?看过《梅花烙》吗?看过《宫锁连城》吗?至于于正,如果他的《宫锁连城》,除了抄袭《梅花烙》、《还珠格格》以外,还从《红楼梦》中取材,我没意见。可是栽赃《梅花烙》是参考《红楼梦》,简直是对我的毁谤,对《红楼梦》的侮辱。《红楼梦》是中国名著,我的《梅花烙》望尘莫及!我写《梅花烙》时,千真万确,从头到尾,就没有想到过《红楼梦》,更别说参考了!

其实,在我和湖南卫视交涉的时候,我是真心不想打官司的。如果于正是个有担当的男人,是个有种的男人,做错事不稀奇,是“男子汉大丈夫”,做错了就坦白认错!只要于正当时承认抄袭了《梅花烙》,别说什么“巧合与误伤”,我是绝对不会告他的!包括湖南卫视也是,当时戏也播了,全体观众都指证历历了,我对居中斡旋的湖南朋友说:“只要你们在《宫锁连城》片尾,加一句本剧部份情节,取材自《梅花烙》,谨向琼瑶致歉,我就什么都不追究了!假若你们觉得致歉太没面子,改成致谢也成!”

但是,湖南卫视对我的各种提议,都没有回应,照样播出这部“赃品”,如今法律给了我公平正义,帮于正“销赃”的湖南卫视,以及投资的子公司“经视文化”,对我没有一点点歉意吗?

然后,三中院一审宣判了!我胜诉了!虽然我还是没弄清楚,为何我们浓缩过的二十一段情节,并不是完全成立?但是,胜诉我就很满意了!这证明内地是有法律的,证明法律是可以伸张正义的!这场战争,也让我认识了很多编剧朋友,认识了很有正义感的王军律师,和帅气的王立岩律师(她是女生哟)。我们互加微信,互相交流,这是我另一种收获!

于正的上诉,在我预料之中。但是,我没有想到,终审让我又等了一年。我想,二审的法官们,一定劳心劳力,反复审查,坚持做到“勿妄勿纵”的效果,才用了这么多时间吧!

最近我看到网络新闻,有位周浩晖先生,也在状告于正抄袭。转告周先生,这可能是条漫长的路,要坚持,要努力!还要小心于正狡诈的辩论法,和他那些气势汹汹的律师团队!

记得我的案子辩论中,于正竟然说他没有接触过《梅花烙》的剧本,但是,只要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有了我的剧本才有我的戏剧!这是什么无赖辩证法?那天三中院微直播审判经过,我的网友太生气了,展开搜索,当晚,我就收到于正发表于2006年11月7日的博客文章,标题“美人如花隔云端”,其中有一句“一部梅花烙,翻来覆去,看了几百遍,每一遍,都惊叹不已…………”他亲自写过这种句子,竟然还狡赖没看过《梅花烙》!

我想,几百遍看下来,都会背了,难怪连男主角的满人姓氏都照抄!这是一个小例子,于正各种手段,无所不用!还会东拉西扯,把抄袭的部份,都推说是“公有财产”,举出许多书籍来作证,例如我前面提到的《红楼梦》。跟他打官司,处处小心!我相信真理永在人间,打假人人有责!预祝周先生,打一场漂亮的维权战争!

如今,让我痛苦了两年的官司,终于结束了。我可以把这件事放下,全心来照顾身体不好的鑫涛。但是,我虽然赢了,心中依旧有着伤痛,这伤痛是湖南卫视给我的,随时会从我心底冒出来,狠狠的咬我一口。我想这伤痛会跟着我一生,很难治愈了!影视圈有句话:“在影视圈,没有永久的朋友,也没有永久的敌人”。是吗?我可以确定,合作二十几年的湖南卫视,不是我的敌人,在这庞大复杂勾心斗角的机构里,依旧有我沉默的友人。但是,一切的感觉都和从前不一样了!多么可惜!

我不禁想起,在1988年,为了我的故乡,我写了一首小诗:“回首衡阳,遥望湘江,白云深处,是我故乡!寄语白云,到我故乡,告我亲人,未曾相忘!浪迹天涯,怀我故乡,眉间心上,皆我故乡!我欲归去,山高水长,我不归去,最断人肠!”。1989年,我回乡扫墓,湖南台为我办了一个晚会,李谷一在晚会中唱了这首歌,我和鑫涛,都边听边拭泪。真是不堪回首!彼一时也,此一时也。

回首这段心路历程非常感概!我说过,活着一天,就要燃烧一天!对于我毕生努力的影视创作,还是衷心希望业界有好的创作伦理和规范,更希望内地的编剧环境,会因为我这次的诉讼,走向一个更加良性的、干净的、欣欣向荣的园地。那么,我这两年的辛苦,也就没有白费!我也希望,广电总局重视侵权抄袭的问题。如果吸毒、嫖妓都算劣迹演艺人员,那么,抄袭侵权之类的文贼算什么?前者,伤害最大的是自己。后者,却直接伤害到对方,用不法所得,肥了自己,并且欺骗了所有的观众。

在去年12月25日,我的案子一审宣判后,人民日报有篇社论,标题“法律不容文贼”。其中有几句话写得太好,我在此引用一下:“以抄发家,哪怕名利双收,实是自设陷阱;以炒博名,纵然举世皆知,也是不良行径。法治时代,当文抄公不只是道德冒险,更为法律不容。净化编剧业生态,岂容害群之马?对偷食上瘾之鼠,当人人喊打。不走邪路,才可言正;学会做人,再谈出征。”

最后,诚恳呼吁,广电总局能够发挥行业主管的积极作用,严惩侵权者,才能保护所有的辛苦原创!如果都靠被害人来告状,实在太缓慢了!何况还有很多未成名的编剧,根本告不起。君不见,经过快两年的诉讼,在法官们公正辛劳的审判下,我虽然赢了,《宫锁连城》却早在湖南卫视和天津卫视播映完毕,网络及国外都纷纷播出了!他们的不法所得早已入袋。最痛心的,是诉讼期间,这部侵权的不法作品,继续到处传播,伤害对原创来说,依旧巨大而无法弥补!

                                                                                                                                        琼瑶

                                                                                                                                        201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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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寿体抬运服务

4.寿体冷藏办理服务

5.寿体净身服务

6.寿体更衣服务

7.寿体化妆服务

8.寿体口部闭合服务

9.体眼部闭合服务

10.褥疮美化服务

11.寿体开光服务

12.引流管/尿管专业处理服务

13.领灰服务

14.装灰服务

15.烧七提醒服务

16.来宾引导服务

17.告别厅预约服务

殡仪用品
(18项)

1.寿衣五件套(外加25件常规配品)

2.骨灰盒四选一

3.寿盒铺金盖银

4.祈福骨灰袋

5.包寿盒红布

6.遗像冲洗服务

7.遗像相框装裱

8.遗像相框花

9.包遗像红布

10.纳福守灵盆

11.寄存陪侍配件

12.守灵牌位

13.供香按需

14.寿盒铺金盖银骨灰袋

15.黑纱孝带孝牌按需

16.三天积福烧纸

17.骨灰盒遗像相片俩张

18.起灵炮

流程指导
(4项)

1.死亡证明办理陪同服务

2.户口注销办理陪同服务

3.安葬吉日指导服务

4.费用结算陪同服务

增值服务
(1项)

1.接送起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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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

1.团队上门服务

2.殡仪馆寿体接送预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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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寿体更衣服务

7.寿体化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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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引流管/尿管专业处理服务

13.领灰服务

14.装灰服务

15.摔盆服务

16.骨灰堂安置服务

17.烧七提醒服务

18.来宾引导服务

19.布置灵堂服务

20.送盘缠礼仪服务

21.告别厅预约服务

殡仪用品明细
(22项)

1.寿衣七件套(外加25件升级配品)

2.实木骨灰盒四选一

3.车马人盘缠全套(外含18种配品)

4.简约灵堂全套(外加23件标准配品)

5.三天守灵蜡烛/对

6.三天祈福纸按需

7.寿盒铺金盖银

8.纳福骨灰袋

9.包寿盒红布

10.遗像冲洗服务

11.遗像相框装裱

12.遗像相框花

13.包遗像红布

14.纳福守灵盆

15.寄存陪侍配件

16.守灵牌位

17.供香按需

18.寿盒铺金盖银骨灰袋

19.黑纱孝带孝牌按需

20.三天积福烧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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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指导
(4项)

1.死亡证明办理陪同服务

2.户口注销办理陪同服务

3.安葬吉日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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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寿体开光服务

12.引流管/尿管专业处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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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寿衣熏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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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骨灰堂安置服务

20.烧七提醒服务

21.来宾引导服务

22.布置灵堂服务

23.送盘缠礼仪服务

24.告别厅预约服务

殡仪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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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寿衣七件套(外加25件升级配品)

2.黑檀/酸枝骨灰盒四选一

3.车马人盘缠一套(含金童玉女车夫等20件配品)

4.轻奢灵堂一套(外含34件配品)

5.三天守灵蜡烛/对

6.三天祈福用纸

7.寿盒铺金盖银

8.祈福骨灰袋

9.包寿盒红布

10.遗像冲洗服务

11.遗像相框装裱

12.遗像相框花

13.包遗像红布

14.纳福守灵盆

15.纳福香炉

16.纳福供香

17.寄存陪侍配件

18.守灵牌位

19.供香按需

20.寿盒铺金盖银骨灰袋

21.黑纱孝带孝牌按需

22.三天积福烧纸

23.起灵炮

24.撒路钱

流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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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亡证明办理陪同服务

2.户口注销办理陪同服务

3.安葬吉日指导服务

4.费用结算陪同服务

增值服务
(3项)

1.接送起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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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端寿衣七件套(外加25件升级配品)

2.高端红木骨灰盒八选一

3.高级车马人盘缠一套(含金童玉女车夫等20件配品)

4.问鼎高级灵堂一套(外含35件配品)

5.三天守灵蜡烛/对

6.三天祈福用纸

7.寿盒铺金盖银

8.祈福骨灰袋

9.包寿盒红布

10.遗像冲洗服务

11.高级遗像相框装裱

12.高级遗像相框花

13.包遗像红布

14.纳福守灵盆

15.纳福香炉

16.纳福供香

17.寄存陪侍配件

18.守灵牌位

19.供香按需

20.寿盒铺金盖银骨灰袋

21.黑纱孝带孝牌按需

22.三天积福烧纸

23.起灵炮

24.撒路钱

流程指导
(4项)

1.死亡证明办理陪同服务

2.户口注销办理陪同服务

3.安葬吉日指导服务

4.费用结算陪同服务

增值服务
(3项)

1.奔驰接送起灵服务

2.司仪全程指导

3.专业悼词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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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简朴操办一切流程,省心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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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84179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