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说墓穴只有20年期限,超过期限不缴费会被认为是无主墓穴。”种种说法让马女士有些不安。马女士对于今后可能“失联”的墓地,最大的担忧是万一逾期未续租,会不会把他们的骨灰迁走或做其他处理?其实,网络上公墓20年缴费“到期潮”的形成,源于民政部此前的相关解释。
我国的经营性公墓大多启用于上世纪90年代,1992年,民政部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1998年,民政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要求,“今后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
2011年,民政部解释称,所谓“20年”的说法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地。
大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鉴于公墓使用的特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可以按年交纳,也可以跨年度交纳,由丧属自愿选择。公墓经营单位每次收取公墓维护管理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收取年限长的应体现价格优惠。在丧属已交费用期限内,公墓经营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让丧属补交费用。
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应专项用于公墓的日常管理、维护、卫生、垃圾清运、绿化等开支,禁止挪作他用。
最近媒体所说的墓地使用年限为20年是一个误区,所指的是以20年为一个管理周期,到期续交管理费,管理费收取标准参考当时民政局制定的政策,属于永久使用。到期不续交管理费视为放弃墓穴使用权,按现规定会合理安置骨灰,现在公墓实施深埋处理或集体海撒。
大连地区各墓地管理费收取价格不尽相同,乔山墓园,玉皇顶公墓,龙山纪念园,均已购墓款的1%作为每年的管理费标准,一次收取20年。将军山公墓这是固定金额每年160元,20年即3200元。其他公益性公墓管理费基本在每年200元以内。